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
SN/T 1024—2001
出口空心玻璃砖检验规程
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
hollow glass blocks for export
范 围
本标准规定了出口空心玻璃砖的抽样、检验及检验结果的判定。
本标准适用于以熔化、压型、熔接为主要工艺制成的非承重建筑装饰用空心玻璃砖的出口检验。
引用标准
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,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。
本标准出版时,所示版本均为有效。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,
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。
GB/T 2828-1987
逐批检查计算抽样程序及抽样表(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)
SN/T 0262-1993
出口商品运输包装玩楞纸箱检验规程
DIN 18175-1997
建筑用玻璃块要求检验
定 义
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
1、检验批:
为实施抽样检验而汇聚的同一规格、同一等级、同一包装,在相同生产条件下生产的单位产品。简称批。
2、外 观:
整批砖的表面状态。
3、正 面:
使用中暴露在空气中的砖表面。
4、侧 面:
使用中暴露在空气中的涂敷涂料面。
5、内表面:
砖的空心内部表面。
6、裂 纹:
不贯通砖的细小缝隙。
7、网状纹:
砖内表面呈现的网状条纹。
8、气 泡:
砖内存在的气体夹杂物。
9、密集气泡:
每平方厘米多于5个气泡。
10、玻璃残余物:
砖体内表面粘有的玻璃碎渣。
11、剪刀痕:
剪刀玻璃液时产生的剪刀痕迹。
12、凹和凸
低于砖标准面称为凹;高于砖标准面称为凸。
13、结 石
砖体存在的固体未熔融物。
14、缺 口
砖体熔接处出现的空隙。
15、熔接不良
砖体熔接处出现的歪斜、变形、错位。
抽 样
1、抽样条件
生产厂应提供有效的 型式检验报告 和 厂检合格单
2、抽样方案
采用 GB/T 2828 一次抽样方案。检验水平、不合格分类、合格质量水平见表1.
表 1 检查水平、不合格分类及合格质量水平
检查严格度按 GB / T 2828 的 转移规则执行
尺寸、质量、垂直度、凹和凸的检验,从表 1 样本中抽取10块进行。
抗热震稳定性和抗压强度检验样本按 DIN 18175 抽取。
3、抽样方法
从批中随机抽取样本。
检 验
1、检验分类
检验分为型式试验和交收检验。型式试验为周期检验,交收检验为逐批检验。
2、型式试验
(1)在正常情况下型式试验的有效期为一年。
(2)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应进行型式试验:
A、首批出口或一年以上未出口而再次出口;
B、规格、材料、工艺变更;
C、质量不稳定,交收检验时发现异常或客户有不良反应。
(3)型式试验按 DIN 18175 进行。
3、交收检验的检验项目及合格分类见表2
表 2 检验项目及不合格分类
4、尺寸、质量、垂直度的检验按DIN 18175 进行。
5、凹凸检验
将玻璃砖的一个面放平,卡具卡住侧面,间距大于 30 mm,测量三个位置。凹、凸的检测,用专用检具测量,
专用检具见附录A(提示的附录)
6、包装检验按SN/T 0262 进行
7、检验结果的判定
(1)分别对A类、B类和C类作出合格与否的判定。当A类、B类和C类均为合格时,该批为合格批,否则为不合格。
(2)尺寸、质量、垂直度、凹和凸检验中,如发现1块有一项不合格,则加倍抽样检验;如仍有1块不合格,则判为不合格。
(3)如无合同规定,抗热震稳定性和抗压强度检验可按附录B(提示的附录)进行判定。
附 录 A
(提示的附录)
出口空心玻璃砖凹、凸检具设计图及尺寸
A1 出口空心玻璃砖凹检具设计图及尺寸见 图A1 和 表A1。
图 A1 凹检具设计图
A2 出口空心玻璃砖凸检具设计图及尺寸见 图A2 和 表A2
图 A2 凸检具设计图
不合格的处置
对合格批中发现的不合格品应更换成合格品
对不合格批,经全数返工整理后,允许再申请提交检验一次
检验有限期
检验有效期为六个月
http://proc33e91.pic20.websiteonline.cn/upload/SN-1024-2001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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